教师远程培训网上学习考核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22浏览次数:

转自:“江西省中小学继续教育网”。

1.网上学习培训的教师,完成规定的在线学习时间、交流互动问题、提交教学设计案例,采取过程性考核标准由网上综合评定成绩。

网上学习培训过程性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

指标

评分说明及方法

课程学习时间

在线学习时间至少10小时,每门必修课时间不少于5小时。实际学习时间超过或等于至少学习时间的,为合格;未达到至少学习时间的,为不合格。

研讨和交流

提出不少于3个学习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交流互动。完成要求的,为合格;未达到要求的为不合格。

教学案例

在网上提交教学案例至少1篇。完成要求的,为合格;未达到要求的为不合格。

综合成绩

以上三项考核指标均为合格的,综合考核成绩为合格;如有其中一项考核指标为不合格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网上学习任务及考核办法补充说明

各级培训机构、上网学习教师:

一、请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在线课程学习的老师们,准备开始后续的网上学习任务。上网学习的老师要自主完成至少3篇“研修日志”并且通过研修日志相互交流;至少提交1份“教学设计与反思”,其内容可以是教学案例或一堂教学实录课。

二、3月1号起,各学科省级课程专家开始在线辅导,请各位老师注意课程专家所发布的“研修主题”、“问卷调查”以及在学科论坛里发布的“讨论帖”,积极完成“研修主题成果”、参与学科论坛讨论。课程专家将会评选出优秀的“研修日志”、“教学设计与反思”和“研修主题成果”。

三、本期远程培训考核合格是以“在线学习时间”、“研修日志”和“教学设计与反思”三项合格为标准,“研修主题成果”与“论坛讨论”不计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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