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关于新校门工程施工项目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于2015年 8月11日组织了开标会,经评标委员会精心评审,因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人未达到法定要求的三家及以上,现依法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本公告期三天,自2015年 8月11日至2015年 8月13日止。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