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师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我校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始全面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学校”。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1、学校成立禁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登骅 纪检组长:黄瑞金 副组长:邹华仙 王经万 王焕诚 成 员:全体行政人员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2、建立禁烟控烟长效机制制定禁烟控烟制度,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把禁烟控烟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并纳入到安全校园和文明创建工作之中。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校内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加强宣传,明确分工 1、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禁烟控烟专题教育,利用政治学习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中开展禁烟教育,使禁烟控烟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横幅、公告栏和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做好禁烟控烟宣传工作,宣传《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使广大师生了解《条例》内容,掌握必要的禁烟知识和技能,以每年“5.13”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禁烟控烟活动。落实好禁烟控烟标识的张贴工作,在校门口醒目处设置“无烟校园”标示,在校内醒目处及办公室、功能室等处张贴禁烟标识。学校不得将香烟作为接待用品,各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放烟具,校园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2、控烟职责具体分工总务处负责校内的禁烟控烟工作及标志牌的安装,政教处负责禁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受举报监督和登记,校园保安负责对进校来访人员的吸烟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工会负责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师德考核。三、具体实施措施1、宣传动员阶段自3月3日起,学校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禁烟控烟的通知精神。2、落实实施阶段自3月15日起,学校实施在教室、年级组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会议室、教室走廊、体育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同时,任何教师在学生面前禁止吸烟。3、巩固规范阶段 利用5月13日世界无烟日,学校设置“无烟校园”标示,在校内醒目处张贴禁烟标示,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让全体师生把禁烟控烟变成一种自觉习惯。四、加强管理,狠抓落实1、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中增加禁烟控烟相关条款,每个教职工要做到在校内任何场所不吸烟。 2、凡进入校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 3、在校内禁烟公共场所公示学校禁控烟监督电话(8229656),接收师生和群众的投诉或举报。 4、每位师生均有责任对本单位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5、禁烟控烟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不定期对校园禁烟工作进行巡视,加强学校内部监督检查。 6、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经禁烟控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后,有权利取消吸烟者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控烟规定的,在师德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等次,对戒烟或禁烟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办公室,学校将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本实施方案自2014年3月3日起执行。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14年3月1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_s201/ce/65/c3333a118373/page.psp

通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