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法治信仰 ——记赣南师大附中“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12-06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我校特举办“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活动,号召师生一起“知法、懂法、守法,做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知法、懂法、守法——做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高一(9)班 李睿哲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商鞅徙木为信,确立法度开始,法律就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内修道德,外修法度,内儒外法是中国法治思想的内核。法律规定了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道德决定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也都需要依法解决。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学习并遵守法律是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作为中国的新一代,我们更加需要懂法守法知法用法,维护好我们及他人的利益。在互联网时代,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例如刷刷学法小视频,听听新闻上的相关法律报道,看看央视普法栏目剧,这些都是我们了解法律的便捷途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掌握一些法律知识,那社会上就会少一些令人叹惋痛惜的悲剧。当别人侵犯我们的权益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利益。

我们身边也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会将我们美好的生活毁去,留下一地心碎,而法律就是一剂良药,从根源医治这一弊病。当违法行为危害到我们时,我们应该果断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利益。要始终相信,在我国没有任何人,任何势力能凌驾于法律的威严之上。公理之外,正义不朽!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来自贫困家庭的马同学因为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造成自己孤僻的性格。孤僻的马同学几乎被排挤在班级之外,与他同寝室的王同学更是对他颐指气使,甚至拳脚相向。虽然老师多次询问,可是面对王同学的威胁,马同学还是选择了沉默。三个月后,不堪欺凌的马同学在寝室五层楼顶轻轻跃下。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一个如花一般的少年就此凋零。如果马同学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同样是贫困生的程同学,面对同样的问题时,选择了与马同学不一样的做法,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结局。在面临同班同学小潘的拳脚欺凌时,程同学毅然反抗,并主动向老师反映问题,在学校政教处、乡镇派出所的介入下,潘同学再也不敢为所欲为,程同学在阳光下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同学们,我们要坚信,在我们这样一个法制完备的国度里,有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将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一个强大的国家,她的人民一定是幸福的,她的社会一定是和平的。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每个人都能遵守规则,做法律的执行者与捍卫者。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现在,请所有同学举起右手,跟我一起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将始终遵守宪法和法律,做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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