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转学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6-28浏览次数:

一、转入1.章贡区户籍学生转学(1)本区内学校转学:学生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区学校、转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章贡区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由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办理同意盖章后,章贡区招生办受理、审核、办理并盖章。(2)外(省、市、县)区学校转入:学生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区学校提交户口簿、转学申请(《章贡区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由学校审核办理同意盖章后,章贡区招生办受理、审核、办理并盖章。2.非章贡区户籍学生转学 学生或其监护人先向转入学校(外来人员子女接收学校)提供符合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要求的证明材料,再提交转学申请(《章贡区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由学校审核办理同意盖章后,章贡区招生办受理、审核、办理并盖章。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的证明材料:①公安部门签发的居民临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随迁子女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居住证明(原件);⑤在章贡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就业部门备案的劳动就业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保局开具的发票) (原件和复印件);在章贡区经商的: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⑥非起始年级学生按照区招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招生秩序工作的通知》(区教招字〔2014〕1号)提供符合要求的转学材料。 二、转出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其中: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均审核办理盖章同意后,章贡区招生办受理、审核、办理并盖章。 三、转学办理时间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结束前10天开始至下一学期开学前到其就读所涉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章贡区转学业务办理流程

一、本区内转学详细流程区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一份纸质申请表)转出学校同意学生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入学校同意即办即办

转出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交一份纸质申请表给学校并领取籍档案材料)即办

转入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将一份纸质申请表和学籍档案材料交给学校,学校负责办理电子学籍异动申请手续)

区内转学完成

二、跨县(省、市、区)转学详细流程学生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纸质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学校同意 转入学校同意

转入县 (省、市、区) 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即办

转出学校同意即办

即办

转出县(省、市、区) 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一份纸质申请表)

转出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交一份纸质申请表给学校并领取学籍档案材料)即办

转入县 (市、区) 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交一份纸质申请表)

转入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将一份纸质申请表和学籍档案材料交给学校,学校负责办理电子学籍异动申请手续).

电子学籍在10日内完成异动

跨区转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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