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袁登骅 副组长:邹华仙 王经万 王焕诚成 员:肖冬银 廖太明 刘冬梅 曹 仁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二、时间安排1、8月15日前核对学校(机构)信息,教务处已完成。2、8月31日前完成学校、校区和班级基本信息的采集,教务处完成。3、学生数据采集。(1)、准确采集纸质学生数据,即填写和审核学生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班主任负责采集、收集、审核,9月17日前完成。(2)、将纸质学生数据录入EXCEL文件,班主任负责录入、审核,9月22日前完成。(3)、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教务处负责打印纸质稿,由班主任负责召集学生及家长确认,9月24日前完成。(4)、审核上报学生数据,教务处负责,9月25日前完成。三、工作要求1、高度认识,严格操作,认真细致,团结协作,加强沟通。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3、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各级文件精神,落实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四、学生基本信息表的填写要求1、班主任先认真看懂信息表,然后集中全班学生逐项指导学生及家长填写。带★的数据项为必填项,带删除横线的数据项不用填写(如“姓名拼音”),其他的信息栏,学生如有则如实填写,如无则不填。每一项信息栏的填写都有填写说明,要求班主任和学生及家长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后对照填写。如填写说明中是“数字-文字”(如“身份证件类型★”的“1-居民身份证”),要求学生必须数字和文字一起填写以便后续的Excel表的信息录入。2、信息表中“学生个人基础信息”和“学生个人辅助信息”的1-18项,要求学生参照户口本填写。3、要求学生及家长填写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告知学生及家长如填写错误信息,带来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负。信息表中的“填表人:”栏由学生和家长共同亲笔签名。4、每个学生的信息表中所有信息班主任均应认真核对,并在“审核人:”栏亲笔签名。5、文件规定“信息表中,需填写两位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当学生未填写身份证信息时,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中身份证信息必填。” 教育局要求学生尽可能的填写到学生身份证信息,以便采集和导入相片,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信息也必须如实填写。6、根据教育局要求,借读生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由借读学校完成,各班的借读生的信息表将和正式录取学生的一起发放到班级,并按相同要求采集和录入。为区分在我校的借读生,统一要求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在“填表人:”栏签名的同时注明原录取学校。7、要求学生及家长填写时字迹工整、清晰、不涂改,以便后续数据录入。8、信息表和分班名单(13日下发的核对、填写省份证的名单)的上交时间:9月17日前以班为单位将全班所有学生(在我校借读学生)的信息表和分班名单上交到教务处。各班学生信息表按打印下发的分班名单的序号叠放后装订成册,在我校借读学生按一定顺序加在“分班名单”后面,信息表也按相应顺序一起装订成册。即每班一份名单,一本学生信息表。五、学生数据录入EXCEL表格的要求1、各班主任在9月17日前到教务处拷取“学生信息模板”(Excel表格),“学生信息模板”(Excel表格)也将上传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上。2、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将本班学生的“信息表”中的数据录入到“学生信息模板”(Excel表格)中,每个学生一行。3、模板中我校的“学校标识码”为“3436010043”,章贡区的“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的为“360702000000”。其他学校和地区的代码可以查看教育局提供的数据(其电子表格将上传至学校校园网主页)。4、信息录入时,不得改变Excel表格的格式,不得增减项目,不得调换项目顺序。5、学生数据录入完成后,以班为单位在9月22日前将Excel电子表格上交到教务处。6、为防止电子表格的丢失,要求班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数据表格的备份,建议上传一份到邮箱或保存在不同电脑上。同时还要注意学生及家长信息的保密,不公开不外传。赣南师院附中2013年9月12日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赣教基字〔2013〕52号
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我省首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要求,全国将建设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根据我省中小学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从2013年秋季起,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启动建设全国学籍系统,并停止使用目前全省统一的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推动这项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1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首次数据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集方案:按照教基一司函〔2013〕12号文件确定的首次数据采集方案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二、时间安排:2013年8月,各级教育部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培训,同时核对学校核心信息;2013年9月,各中小学校开展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省级培训将培训到县,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县要培训到校,学校要培训到所有班主任。三、工作要求:学生学籍数据采集是全国学籍系统科学、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1名责任工作人员(可为学籍管理员),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各市、县(区)数据采集责任工作人员名单,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于8月15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和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为加强沟通联系,我厅建立全国学籍系统工作QQ群(群号133606450),请各市、县(区)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工作人员申请加入。各地在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政策性问题,可与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遇到技术性问题,可与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1.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0791-86765130,guier@126.com2.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陈珉嘉,0791-86756199,chenminjia0417@163.com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首次数据采集方案(第一阶段)2.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12号)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8月7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印发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首次数据采集方案(第一阶段) 一、采集范围首次数据采集的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2013年秋季在校学生。二、工作安排(一)核对学校(机构)信息全省各地中小学校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统一采用教育部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信息。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人员核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凡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的(信息有误、学校遗漏等),由县(市、区)、设区市教育局逐级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确认后,报教育部审核并重新下发。各地教育部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信息,我厅将在本通知下发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等方式分发。各地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信息有差异的学校,需将该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代码、学校办学类型、举办者类型等信息汇总上报,以上六项信息按照教基一司函〔2013〕12号文件首次数据采集方案《学校基本信息表》说明填写。该项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二)学校、校区和班级基本信息采集学校组织学籍管理员及班主任等人员,填写教基一司函〔2013〕12号文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中的学校基本信息表、校区基本信息表和班级基本信息表,由学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该项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三)学生数据采集1.准确采集纸质学生数据。学校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将教基一司函〔2013〕12号文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并签字确认后交回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将核对无误的班级学生表格提交给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应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上签字确认。没有居民身份证件号的中国公民学生,须由学校开具《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2.将纸质学生数据录入EXCEL文件。学校组织专人按照全国学籍系统要求的EXCEL模板(我厅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等方式下发),将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无误的纸质学生数据录入到EXCEL文件中且通过校验检查。EXCEL文件可按学校、年级和班级任一种方式命名存储。学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EXCEL文件中的学生数据,确保与纸质数据一致。3.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为确保学生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须按格式打印学生数据(EXCEL),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核对,如有错误及时修改,直至全部准确无误,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4.审核上报学生数据。经家长确认后的学生信息表格,须由班主任、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并签字。学校再将全校学生数据(EXCEL)上报至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并填写《中小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格式附后)报学籍主管部门存档备查。以上学生数据采集工作从9月1日开始,9月30日前完成。(四)工作进度以上工作为数据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只进行到学校将学生数据录入至EXCEL文件、核查无误并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备案为止。数据采集第二阶段工作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录入至全国学籍系统、学生数据导入至全国学籍系统、数据审核等,待省里部署好全国学籍系统后另行布置。三、工作机制1.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全面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及其含义,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2.建立督导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到学校指导和督查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帮助学校克服困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首次数据采集(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3.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省教育厅将在建立省级联系QQ群基础上,在江西教育网等平台建立服务网页,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覆盖本县全部学校的技术支持交流群,加强信息交流。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