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大附中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8号)和《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201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章贡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住房搬迁等原因,户籍发生迁移且符合“住、户、产权一致”原则。产权地址学区划分到赣南师大附中。
二、申请流程
2月25日(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5点),携带相关材料至赣南师大附中(红旗大道57号)综合楼二楼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三、申请材料
(一)章贡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学生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佐证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但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时,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2.转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赣南师大附中教务处咨询电话:0797-8123511
赣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